近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届“寻找最美救护员”活动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选树群众性自救互救典型人物,现在本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寻找最美救护员”活动,广泛征集、推选全国“最美救护员”候选人,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等文件精神,通过选树典型人物、宣介感人事迹,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生命至上”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关爱生命救在身边”的文明风尚,推动群众性应急救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候选人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努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2.实施过群众性、非职务性应急救护行为(以下简称救护行为)的社会各界人士,包括但不限于红十字志愿者、会员。
3.救护行为发生在近五年内(2019-2023年),施救方法得当,成功挽救生命或减轻伤害。
4.救护过程具有典型传播意义,救护行为被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报道,社会影响积极。
三、特别提醒
1.在同一场景共同参加应急救护的人士,可作为群体候选人参选,占一个推选名额。
2.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医护人员在本职工作时间内实施的急救行为,不在本活动的评选范围。
3.前两届全国“最美救护员”称号获得者,未发生新的影响较大的典型救护行为,原则上不再参加推选。
附件
请符合条件、有意报名者于11月20日前向市红十字会报名,我会将根据报名者事迹择优推选3人参加上级评选,联系人:岳磊,联系方式:531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