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2024年5月1日起实施的《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条例》,进一步推动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健康发展,4月22日我市召开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培训会议,会议由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承办。
会上,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冬青、市卫健委副主任刘瑞吉讲话,各县区卫健局医政股负责人,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主管院长,医务科长及重点科室、各县区红十字会负责人以及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共计11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安排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OPO主任、ICU主任、捐献组以及唐山市玉田县医院ICU副主任进行授课,详细解读捐献伦理原则、潜在捐献者维护、捐献程序以及家属沟通技巧等重要内容。
会议指出,《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条例》于2024年5月1日开始实施,同年市卫健委、市红十字会、市军分区保障处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的通知》,就宣传贯彻、严格管理、依法追责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力推动我市器官捐献工作进一步发展。
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是一项崇高而伟大的事业,是人类进步、社会文明的体现。近年来,市红十字会积极推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2019年建成我市首个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累计登记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12246人,成功捐献器官97例。
下一步,市红十字会将以此次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人体器官捐献知识、政策的宣传普及,建立健全捐献渠道,确保我市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健康高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