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红十字会
关于河北省红十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红十字会《关于做好河北省红十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函〔2024〕244号)要求,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拟推荐海港区红十字会等3个集体为河北省红十字工作先进集体,王丽君等3名同志为河北省红十字工作先进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拟推荐对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市红十字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35-5311503
联系邮箱:qhdsredcross@126.com
联系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八一街6号
附件:1.河北省红十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doc
3.河北省红十字工作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简要事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