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调研红十字会法贯彻落实情况
2011年5月24日,市人大调研组在我市各县区进行了红十字会法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并听取了市政府对红十字会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红十字会名誉副会长蔡运国及调研组成员,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李秦生,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红十字会副会长李建国出席了此汇报会。
政府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的情况向市人大调查组做了简要汇报,并指出各级红十字会应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扎实工作,依法履职,抓住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经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取得前所未有的突出成就,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红十字事业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和进展。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李秦生指出,我市红十字会的工作得到省、市以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并多次受到表扬,红十字精神是城市文明的内在体现。我会应加快理顺县区体制,有了组织架构,机制保证,才能全面做好红十字工作,用行动展现“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通过此次红十字会法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市人大调查组对我市红十字会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首先红十字会本身工作的宣传应加大力度,让大家更信任红十字会,更了解红十字会的工作,其次是建制问题,红十字会不要兼职,要有专职人员负责,架构队伍,选有责任,有爱心的人来做红十字会的工作。最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红十字会名誉副会长蔡运国指出,红十字会应认真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红十字会作为政府在人道救护领域的助手,在社会性、公益性等方面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社会和政府需要这样的组织,红十字会应该吸取有力的建议,认真总结经验,努力做好工作,把红十字人道救助打造成一个更具号召力和公信力的公益品牌,继续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