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红十字会准备在全市广泛开展的红十字宣传活动。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红十字公益宣传的创意、标识、文字、标语、图片、音视频等作品。参加这样的活动,就是以实际行动支持红十字公益事业,展示自己爱心奉献的高尚品质。企业赞助支持这样的公益活动,可以很好地宣传品牌形象,极大地提升企业知名度;艺术设计人员参与这样的公益活动,可以借助红十字会的良好形象品牌,争取社会认知,展示自己艺术设计水平和能力;学生参与这样的公益活动,是一次有意义的设计作业和公益社会实践。我们更欢迎学校积极组织相关专业学生参加这次活动。
一、设计内容
只要是与红十字公益事业各项工作和业务有关,作品形式、题材、风格等均不做限制。可以全面概括,也可以突出单项工作和业务;可以是组织活动的策划和创意,也可以是具体的展示作品。
二、设计要求
1、设计中应包含“红十字会”中英文字样或“红十字”图形标识。
2、设计作品是今后秦皇岛红十字会进行相关公益宣传的代表和标志,应符合庄重大方的特点,要突出品牌象征的含义,要突出河北省或秦皇岛的地方特色。
3、设计作品应构思精巧,简洁明快,色彩协调,健康向上,有独特的创意,易懂、易记、易识别、易制作,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
4、设计作品具体形式不作限制。建议形式有公益广告视频或图像、片头动画、专题宣传视频或图像、专项活动或业务标识、红十字志愿者标识、专题宣传标语、海报、宣传册(页)、标牌、纪念品等。设计作品最好附有对创意设计及寓意的文字说明。
5、前期参选作品要便于电脑网络展示播放以方便传送和评选。
6、参选作品允许以适当方式、在适当位置放置参选企业或个人标识进行自我宣传(但请事先与红十字会联系)
三、注意事项
1、提交设计作品必须未公开发表过。所有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拥有独立版权,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2、设计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秦皇岛市红十字会,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3、设计作品如果被采用或入选,将有可能需要按征集者要求进行适当修改。征集作品发出三个月后,未采用或通知入选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4、征集活动不设期限,随时可以投稿。
5、如果想了解相关背景资料和信息,请登陆秦皇岛红十字网站www.qhdredcross.org查询了解或电话咨询。
6、被采用或入选作品由秦皇岛市红十字会颁发相应证书予以表彰,并在秦皇岛红十字网站或其他媒体向社会公布。
7、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秦皇岛市红十字会。
另:为提高本项活动的宣传效果和影响力,红十字会欢迎企业或个人赞助本次征集活动。赞助者可以冠名组织评选并提供适当奖品和纪念品。首批征集的设计作品截止于2007-8-30。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翠 电话:0335-3633095 电子邮件:qhdredcros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