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办监事会交办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为监事会履行职责做好保障和服务。
(二)负责筹备监事会各类会议,并起草会议纪要。
(四)负责与理事会、执委会的工作协调和沟通。
(三)围绕市红十字会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对市红十字会机关各部室、直属单位执行执委会工作安排、计划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党组会需要监事会监督的事项进行监督。
(五)协助监事会对全市红十字系统的重大项目实施和捐赠款物的接收、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
(六)完成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