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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制度
秦皇岛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物资管理制度
2022-09-06

一、采购制度

(一)备灾救灾物资采购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等价择优”、“等质择廉”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供货单位;

2坚持提高效率、节约费用原则,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在灾害发生地就近购置备灾救灾物资;

3坚持依法采购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采购合同;

4坚持廉政监督原则,组建3人以上的采购小组共同完成;

5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原则,备灾救灾物资采购中包括合同的订立、撤销,物资的数量、质量、规格的变化等重大情况须及时上报会领导审批。

(二)备灾救灾物资按照以下流程实施采购:

1根据需要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及分配计划,上报会领导审批;

2对采购数额较大须由政府集中采购或进行公开招标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3与供应商订立采购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

4督促供应商按时供货,并做好接转物资的准备。

二、入库检验制度

(一)按照备灾救灾物资接收通知,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根据物资特性、设备和仓容等情况,制定接收检验方案。

(二)接收备灾救灾物资,实行“一次清点制”,谁清点谁负责,做到准确无差错。

(三)接收备灾救灾物资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物资运达物资库后,负责接收人员首先核对供货方提供的凭证、资料手续是否完备合规;

2查验运货车辆的数量及状况,核对物资品名、规格、包装和标记;

3按车号做好标记,组织卸货,并按照物资品名、规格、残损情况分别堆放统计;

4依照合同和物资标准,对物资规格和外观质量按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5物资经查验合格入库后,按照物资分类及品名、规格统一填写物资入库记录单;

6对供货方提供的凭证、资料等进行整理存档;

7对物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不符的,由供货方书面签字确认,并及时办理索赔。

三、储存保管制度

(一)坚持备灾救灾物资分类集中储存的原则,对相互影响质量的物资分库储存。

(二)对需要代储的备灾救灾物资要与供应商签定代储合同,由供货方代为储存保管。

(三)物资码堆(垛)须符合以下要求:

1根据物资性能、存储条件和安全要求以及库房库容、设备条件,合理确定堆(垛)位堆(垛)型,码堆(垛)要留有墙距、堆(垛)距、消防通道;

2物资堆垛按订货合同、品名、规格进行,做到类别分明、批次清楚;

3物资堆垛应科学合理使用库内可用面积。

(四)物资入库后,须按以下要求进行保管:

1根据其性能和保管保养要求进行日常检查维护,确保物资清洁、包装完整;

2每日对库房进行检查,确保库房无渗漏,门窗严密完好、启闭灵活;

3每日记录库房温湿度情况,并根据物资特性、干湿要求和季节气候特点,适时进行通风晾库、密封防潮;

4物资保管期间出现质量问题,需及时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领导。

(五)建立健全物资档案,按订货合同设总档,按物资品名规格或库房设分档,由专人集中管理。

(六)物资档案要如实反映物资的全面情况和物资动态的全过程,做到资料齐全,记载清晰准确,归档及时。

四、出库查验制度

(一)备灾救灾物资出库必须根据相关要求,制定物资出库计划并经会领导批准。

(二)备灾救灾物资的轮换、转移等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出库手续,并填写出库报告表。

(三)出库按以下要求进行:

1对装运物资的车辆进行登记、检查并记录相关情况;

2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组织进行物资装运;

3对出库的货物进行数量、规格等方面的清点查验;

4按照规定办理出库手续,并填写出库报告表。

(四)物资出库后需及时更新堆(垛)卡、台账,并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物资档案的更新、核查并上报领导。

(五)对不宜继续储存的备灾救灾物资,需及时申报以便安排优先出库,在申报后仍未安排出库的应当做好保管维护。

五、库房管理制度

(一)按照科学规范的原则,所有库房均需统一编号,由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二)库管人员须严格遵守库房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库房设备和物资的检查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进行维修。

(三)库房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无安全隐患。

(四)严格执行出入库房管理登记制度,非库房人员不得擅自入内,进入库房所有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外单位人员因公确需进入者,须经领导批准,并由库房管理人员带领方可进入。

(五)严禁将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资以及私人物品带入库房。

(六)严格管理库房内设施和物资,库内一切物资、设备、工具应详细登记、妥善保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拆除、移动或毁坏,发现异常情况,需及时处理并上报。

(七)对库房内电器设备插座,须定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八)库房内严禁使用电暖器和电热水壶等功率较大的电器设备,防止电路过热或短路引发火灾事故。

(九)库房内明装插座应做到安装牢固、线路整齐,禁止用铁钉、图钉固定线路。

(十)库房内消防设备和器材须定期进行维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消防器械能有效使用。

(十一)库房应保持整洁干燥,卫生须达到“五净”(地面、墙壁、门窗、库周、物资),坚持每天记录温湿度,并适时进行调整。

(十二)经常检查物品库存情况,定期维护保养或翻晒,做到物资“七无”(无过期、无霉烂、无老化、无锈蚀、无伤残、无虫蛀鼠伤、无破损包装)。

(十三)库存物品应分类定位、整齐存放,按物品类别、生产日期、有效期进行分类码垛,并制定垛卡。

(十四)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垛卡等各类账本,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日清日结无差错,每月进行一次盘点。

(十五)严格执行出入库查验管理制度,做到出入库登记清楚、账目明确、账物相符。

(十六)库房钥匙实行统一保管,严禁个人保管。

(十七)库房人员下班离开前,应检查仓库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闭,必须做到人走时关机、关灯、断电、关窗、锁门。